區段徵收就是政府基於新都市開發建設、舊都市更新、農村社區更新或其他開發目的需要,對於一定區域內之土地全部予以徵收,並重新規劃整理。開發完成後,由政府直接支配使用,部分做為開發目的或撥供需地機關使用,剩餘土地則辦理公開標售、標租或設定地上權,並以處分土地之收入抵付開發總費用。
辦理區段徵收有哪些好處?區段徵收是一種自償性開發事業,也是公私互蒙其利,政府與民眾雙贏之措施。辦理區段徵收,就社會整體層面而言,可以促進土地整體開發利用,帶動地方均衡發展,節省政府龐大公共設施用地徵收及公共工程建設經費支出;而土地所有權人可享有土地價值增漲,公共設施完善及居家環境品質提昇等多種效益。
區段徵收整體作業程序為何?(一)勘選區段徵收範圍
(二)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
(三)查估土地及地上物補償費
(四)召開協議價購會議
(五)召開區段徵收說明會
(六)區段徵收計畫書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
(七)區段徵收公告、通知土地所有權人並處理異議案件
(八)發放徵收補償費或存入保管專戶
(九)受理民眾申請發給抵價地及審核
(十)處理公有土地及未登記土地
(十一)矚託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或他項權利塗銷登記等
(十二)工程規劃設計及發包、施工
(十三)辦理抵價地分配
(十四)地籍整理
(十五)矚託辦理開發完成後土地所有權登記等
(十六)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實地指界並點交土地
(十七)處分剩餘土地
(十八)辦理財務結算
(十九)撰寫成果報告
什麼是抵價地?(二)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
(三)查估土地及地上物補償費
(四)召開協議價購會議
(五)召開區段徵收說明會
(六)區段徵收計畫書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
(七)區段徵收公告、通知土地所有權人並處理異議案件
(八)發放徵收補償費或存入保管專戶
(九)受理民眾申請發給抵價地及審核
(十)處理公有土地及未登記土地
(十一)矚託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或他項權利塗銷登記等
(十二)工程規劃設計及發包、施工
(十三)辦理抵價地分配
(十四)地籍整理
(十五)矚託辦理開發完成後土地所有權登記等
(十六)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實地指界並點交土地
(十七)處分剩餘土地
(十八)辦理財務結算
(十九)撰寫成果報告
區段徵收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對於政府徵收土地應發給之地價補償費,可以向政府申請以徵收後可供建築土地折算抵付,這種折算抵付地價補償費之土地就是抵價地。
區段徵收範圍內既有建物如何處理?區段徵收範圍內既有建物如妨礙都市計畫及區段徵收計畫,一律拆除,如未妨礙都市計畫,也未影響區段徵收計畫,原則上可以按原位置保留分配,並由主管機關視實際情形減輕一定比例之應繳納差額地價。
區段徵收土地地價補償費如何計算?土地所有權人如何領取地價補償費?
土地所有權人對於地價補償費可以選擇全部領取,或全部申請發給抵償地,也可以部分選擇取現金補償部分申請發給抵償地。經主管機關核定發給抵償地之土地所有權人,在抵價地分配作業說明會召開前,如果想改領現金補償,須以書面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由主管機關徵詢需用土地人資金調度情形及考量是否影響區段徵收實際作業後,再決定是否同意土地所有權人改領現金補償。
建築改良物徵收補償費、農作改良物徵收補償費及土地徵收遷移費如何查估補償?前開各項補償費皆按各該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制定之辦理公共工程拆遷土地改良物補償自治條列相關規定查估補償。
徵收補償費發放時間為何?土地所有權人領取現金補償者及土地改良物補償費,主管機關應在徵收公告期滿後15日內發給完畢;土地所有權人申請發給抵償地,經主管機關核定不發給抵價地者,主管機關應在核定之次日起15日內發給現金補償地價完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目前使用「管理意見」系統中
因此所有意見會經由檢閱後才發表